close
五月除了是母親節之外,我的母親也在不同年份同一個月中生下我與我哥,對她而言是很辛苦的一個月份。

我一直對她的小氣個性感到不解,前陣子聊到了她小時候的事,聽完後有很深的感觸。以前的人過得很苦,說每個人都是遺傳著不幸,經由母親的子宮、產道被生下來的,大概一點也不為過。

而我母親的不幸是『貧窮』。

關於這個不幸,要從我母親的母親,也就是我的外婆那個大時代開始說起......

日本統治時期,表面上人人安居樂業,但除了對日本社會有貢獻的醫生、老師等高知識份子之外,多數務農的人是沒有什麼錢的。

外婆家雖然擁有一畝種水果的田,但產量不多也常要靠天吃飯,真的是窮到要被鬼拖去了。

後來國民黨成功復興台灣,雖帶走了原先的統治者,但卻沒有帶走多數人的貧窮。時局轉換,物資全部被徵收,社會動盪不安,物價也開始飆漲,為此,國民政府推出了以舊台幣四萬元兌換新台幣一元的的政策,爲了防止通貨膨脹。

但因為外婆家本來就沒有什麼錢,並沒有因為貨幣兌換而有所損失,好險因為有這畝田,保住了後來的生活。

我的母親就在這個時間點,承接著外婆的貧窮誕生了。




當時雖然沒有錢,但節育的觀念也不盛行,家中食麋者眾多,一不小心就搶不到飯。母親吃著三合院的大鍋飯長大,並順利從國民小學畢業,考上了獨立招生的省立蘭陽女中初中部。那時的蘭陽女中跟現在的格局沒有差距太大,只是尚未蓋起四層樓的水泥大樓,而只是木造的日式建築,僅僅兩層樓。初中部與高中部是校內唯二的教室,遙遙相望著。

有時候遇到果園採收季忙碌的時期,大家都忙到忘記吃飯、忘記煮飯、連我母親的便當也忘了做。

她帶著空的便當盒到了學校,不敢跟老師說,怕被同學發現,中午的時候自己跑到教室外面吃。要不然就是靠著見不到飯粒的水稀飯,加上一些番薯籤當作配菜,熬過了好幾個學期。

家裡沒有錢買腳踏車上學,母親都是從市區外的老家走上四十分鐘的路程到市區內上學;下課的時候經過家中的果園,摘水果果腹。

當時遇到要交學費的時候,就僅僅是新台幣300元也東湊西湊湊不太出來。一碗陽春麵的售價是2元,但很多人都吃不起。後來母親的兩位妹妹也考進了蘭陽女中,一次繳學費就是900元,這對外婆來說是筆很大的開銷,要是老天不賞臉,收成不好半年都賺不到這些錢。

外婆為了讓女兒能夠念順利完書,典當了自己的結婚戒指,拿到了300元,將虧欠的學費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掉。

初中畢業後,母親想繼續上學,但家中沒錢讓她進一步求學,她只好依依不捨地將淺藍色制服摺進衣櫃裡,遺憾著沒有讀完高中這件事。

「只有國中學歷能夠幹嘛,只能吃土吧!」剛學完化學式跟簡易微積分是可以找到什麼工作?!我對著母親說。

沒想到母親的回答也很妙:「差一點就真的吃土進果園了,還好當初念完初中看得懂一些英文,才有後來的工作。」

她第一份工作的薪水,恰恰好就是300元。這個數字對她的人生意義重大。

她存了兩個月的錢,把那只讓她能夠畢業的戒指順利贖了回來。




當時的宜蘭是窮鄉僻壤,除了農田什麼都沒有。

母親為了討生活,獨自一人離鄉背井跑到了台北松山的私人診所工作,在她還是高中生的年紀。

平時就是打針,以及依照醫生指示配藥。自始至終都賺得不多,勉強可以餬口。把賺到的三分之二交給家中,剩餘的三分之一支付擔伙食費。但是當了七、八年護士,礙於低學歷薪水也不見起色,一直維持在千元上下;後來靠著介紹進入了五堵工業區的成衣廠,在六大廠房的筒子廠擔任作業員,想要透過高工時多掙一些錢。

本來的第一份工住在診所不用付房租,搬到瑞芳卻要租房子,其實結算下來並沒有賺得比較多。母親休假時也沒有特別出去,怕花錢一直宅在家裡(原來我的宅性就是遺傳自我母親),即便如此還是沒辦法存到什麼錢。

又這麼工作了好幾年,加上接近二十六、七歲了(以前的人都很早婚),若是這麼下去大概一輩子都翻不了身吧。

「難道要這樣窮苦一輩子嗎?」我母親心想。

就在這時一名騎著黑色KAWASAKI打檔車的帥氣男子,出現在母親面前。

而那名帥氣男子,也就是我的父親。




-----




母親講到父親出現那一段時整個人都粉紅了起來,大概是想起父親那台帥氣的打檔車吧(害我也好想買一台!)

後來父母親很快結為連理,父親拼命賺錢擺脫了貧窮生活,母親也接連懷了三個小孩,但,那又是另一段故事了。

關於我的外婆,她在我剛就讀國小的時候去世了,對她沒殘留太多的記憶。雖然在終老前仍未稱得上擺脫貧窮,但子孫滿堂的她,也算是彌補了一些缺憾吧。

母親在幾年前去讀了宜蘭高商的夜間部資料處理科,順利取得高中學歷,也算是了卻了一個心願。

我們都是為了破除不幸而在這個世界上努力,有的人花了三十年、四十年、五十年,也有的人花了一輩子卻還是留了遺憾。

我想,有了不幸之後,能夠找到一起破除不幸的那個人,那就是一種幸福;在幸福之中誕生出另一個不幸,這樣世世代代緊密結合的血緣,就稱之為羈絆吧。

關於親子的羈絆與母親帶給我的不幸,就是我去年寫的那篇文章。

http://kukki0402.pixnet.net/blog/post/43305280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神貓阿米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