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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夜他氣沖沖的跑來找我理論。

我倆一言不合,扭打了起來。我奪下他手中的刃器,死命往他砍去。我失去理智了,等我回過神來,早已削掉他半邊腦袋,扯下了他一顆眼珠,刃器插在他的脖子上。

現場乾淨得如同聖堂,完全沒有血跡。我們僅是體力不支的倒地。

事後店長跟我說,對方奇蹟似的生還,根本一點事也沒有。不過若想要和解,對方的條件是要我一顆心跟我的肝,我沒得選擇,只能被迫答應。

在平日上班的7-11店門口碰面,一見面尚未開口,他便揮舞著拳頭過來,往我腹部揍了幾拳,我往後踉蹌了幾步,被他猛烈追打著。我聽見內臟破裂的聲音,是脾臟吧!

他又往我胸部揍了好幾拳,肋骨迸裂了,我聽見心跳停止的聲音;崩崩崩接連重擊了膝蓋,跑出了Line登登登的聲音;他朝著跪在地上的我快速刺擊,打碎了我的腦,腦中響起FB回訊與留言的聲音...

我臥倒在地,被踹得鼻青臉腫,卻一點也不會痛。

還能自己走回家中。

隔天竟無事的繼續上著班,雖然一點痛楚也沒有,但身上有多處變出奇怪的顏色。

我站在櫃台內,持續著結帳、補貨、發出兩罐飲料有打折喔的問候聲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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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神貓阿米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